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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务员试点:不能忽视聘用制公务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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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8: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郑州市公务员局传来消息,今年将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这意味着今后公务员“铁饭碗”将被打破。(9月17日《郑州晚报》)
所谓的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经中央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从事专业性较强或辅助性工作、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1—5年。简单地说,聘任制公务员,也就是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间,享受公务员编制和相关福利;合同结束,将不再享受编制和福利。
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公务员既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也未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后,聘用制公务员会随着合同结束不再享受编制和福利,这虽然意味着今后公务员手中的“铁饭碗”将被打破,但也给聘用制公务员带来了养老无保障、再就业困难的后顾之忧。因此,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公务员聘用制试点中,切不可忽视解决其后顾之忧。
首先应该将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引入公务员管理体制。按照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公务员退休后按在职期间职务高低领取其在职期间工资不同比例的退休金。启动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后,就意味着有公务员将会被解聘,而被解聘的公务员退出公务员队伍就意味着要放弃原本到退休年龄就可以享有的退休金,如果不给予被解聘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对其是很不公平的。如果给予其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多了影响社会公平,少了对被解聘者不公平。只有将聘用制公务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才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是要将专业职称评定机制引入公务员管理体制之中。在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下,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与其职务高低挂钩的,从事专业技术类工作的公务员若职务难以晋升则待遇也上不去,他们又不能像企事业单位人员一样通过职称评定提高待遇,这就使得这类公务员到了一定年龄后工作动力和热情减退,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只有允许聘用制公务员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晋升,并将其工资福利待遇与专业技术职称高低挂钩,才有利于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激发其创造性。
倘若如此,就能防范和化解聘任制公务员被解聘的风险,从而解除聘用制公务员养老无保障、再就业困难的后顾之忧,使之在被解聘之后易于另谋职业继续发展。如果能将其再拓展到更大范围乃至整个公务员队伍,也就打开了公务员退出的“绿色通道”,进而打破长期以来公务员队伍难进难出的僵局,使公务员“终身制”得以终结,并将公务员统一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平台,其进步意义也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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