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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热点:“打压网店”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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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7: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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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我国商务部起草的《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征集民意。意见稿中第十七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不得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渠道,向其发送推销信息。此条规定引起民众高度关注。有人认为,此项规定的颁布目的在于打压网店,对此,你怎么看?
【中公解析】
众所周知,消费者最反感的是各种推销信息,不管愿意不愿意都会被骚扰。所以,征求意见稿中对此进行规定,必然引发民众对此重点关注。然而有些人把意见稿的规定看成是打压网店的又一重拳,此想法并不能站的住脚。
一方面,虽然网店业发展很快,但这一行业乱象频出,只有规范经营才能创造好的消费环境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转向网络购物。因此,从长远来看,此项规定的出台,势必会规范无店铺零售业经营行为,维护流通秩序和商业环境,保护消费者和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这样做不仅不会打压网店,反而会促进无店铺零售业健康有序发展。
另一方面,网络购物是一种消费趋势,网店是一种重要的新业态,有关方面不可能去打压。并且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店,只要存在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就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网友应该理性看待无店铺零售新规,也希望有关部门对网店和实体店存在的共性问题,实施同样的监管和处罚。
综上所述,新规设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无店铺经营,而不是打击网店。因此,从该项制度制定的出发点来看,无疑是值得认可的。但是,这样的规定能不能落到实处,恐怕还需要以下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只有各环相互“使劲“,才能将此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其一,现实中很多人都曾被推销信息骚扰过,但主动投诉的人不多,这就助长了商家继续发送推销信息。所以,消费者主动维权是基础,只有消费者学会主动维权,才是该项制度发挥惩戒功能的开始。
其二,即使消费者有维权意识,但不一定能顺利投诉。单一、有限的投诉渠道很不畅通,这很可能会打击投诉者的信心。因此,如果接受投诉的部门能够根据推销信息发送渠道特点设置相应的投诉渠道,消费者投诉积极性必定会大大增强。
其三,处罚对象要明确。当网店向消费者发送推销信息,究竟是处罚网店还是处罚电商企业?虽然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似乎更侧重于处罚店铺,但仅仅处罚店铺对于防范推销信息的发送还远远不够,仍然需要受理部门严格执法,积极处置各个环节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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