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6|回复: 0

社工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犯罪主观方面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629
发表于 2022-4-28 17: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模块是很多学生的“痛点”,要掌握清楚有关刑法的理论,也是很多考生需要下功夫的地方。今天,小编带着大家复习一下刑法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包括罪过和犯罪的目的、动机几种因素。
    1.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且希望
    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明知且放任
    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
    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2)过于自信的过失
    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3.无罪过事件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不可抗力是由于行为人不能依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行为。
    意外事件是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根本不能认识到损害结果会发生。
    【例题】
    1.(单选题)赵某为了防止果园中的果子被偷。明知道私拉电网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还是在果园四周拉上电网,最终导致前来偷水果的夏某触电身亡。赵某的行为应被认定为(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A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赵某私拉电网导致夏某触电身亡,对于夏某的触电身亡,内心并没有“希望”的心理状态。不是直接故意,A项错误,排除。
    B项,间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所谓放任,就是既无所谓希望,也无所谓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它发生与否,对结果的发生在行为上持一种消极的态度,但在心理上是肯定的,不与其意志冲突。赵某私拉电网导致夏某触电身亡,对于夏某的触电身亡,赵某即无所谓希望,也无所谓反对,属于间接故意。B项正确,当选。
    C项,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赵某私拉电网导致夏某触电身亡,对于夏某的触电身亡,赵某心理上存在故意,不是过失。C项错误,排除。
    D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赵某私拉电网导致夏某触电身亡,对于夏某的触电身亡,赵某心理上存在故意,不是过失。D项错误,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单选题)甲为了杀死乙,在乙的饭菜里投放毒药。甲明知丙可能因为与乙分食而中毒,却不顾丙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 )
    A.均为直接故意
    B.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C.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我国《刑法》界定了犯罪主体的主观要件:故意和过失。其中,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行为主体希望结果的发生就构成直接故意,如果是放任了结果的发生,则是间接故意。因此甲对乙的死亡属于直接故意,甲明知丙可能因为与乙分食而中毒,仍然实施下毒的行为,故甲对丙属于间接故意,C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5-18 13:03 , Processed in 0.079983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