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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常见的法律常识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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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0 16: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备考,步知网(www.buzhi.com)整理了行测常识:常见的法律常识之合同法。备考阶段,考生可通过《找准申论高分之道》系列花木君申论课程、《国考行测趋势分析》系列风暴羚羊行测课程、《面试的七大外功招式》系列北楚面试课程进行深入系统学习。
合同法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真题自测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C、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D、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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