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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公务员考试补充录用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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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9 17: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一层第 1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19、109、40、5、38、717、57、613、687、特5、747路到广安门内下车。
地铁:7号线广安门内站A出口向西直行150米即到。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包含首页及本人页),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我单位不再对其他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请将所携带的所有原件资料,各复印一份,审核后单位留存。纸张要求为A4;
5.请考生及时关注路政局网站查询有关招录通知。
联 系 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3032255-6824
原标题: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人事处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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