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39|回复: 0

法律知识考试:从“扶老奶奶去医院”看无因管理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8-11-14 20: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从“扶老奶奶去医院”看无因管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一、无因管理的定义
无因管理的定义: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作为事业单位的考查点,主要是从判断是否构成无因管理和其法律后果两个角度去命题,所以首先得弄懂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其次是弄懂对应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例如我们经常举例的扶老奶奶例子:
小明在回家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在路边,于是他赶忙扶起这位老奶奶,并立即打车送去医院,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怕奶奶冷还给奶奶买了个羽绒服。考查点在于:小明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以及产生的打车费和购买羽绒服的费用怎么办?
二、第一个考查点:判断是否是无因管理
从概念中,我们是可以分析出三个构成要件:1、前提要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2、主观要件: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3、客观要件:管理他人的事务。
(一)前提要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法定的义务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比如法律所规定的履行抚养、扶养、赡养、监护等法定义务。约定的义务是指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的义务。
回顾一开始的小明扶老奶奶的问题上,我们要判断小明有无义务去扶老奶奶,就要看他和老奶奶的关系。如果小明跑过去扶起来一看,是自己的奶奶,这个时候他和自己的奶奶之间是有法定的义务的,这个时候他就不构成无因管理;反过来,小明根本不认识这位老奶奶,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那小明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无因管理;如果小明不认识这位老奶奶,但是后来发现,这位奶奶是他大舅的二爷爷家的外孙女的奶奶的女儿的婆婆,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这个是时候只要考虑小明与这位奶奶形成的关系有没有法律义务或者约定义务就可以了。
(二)主观要件: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
在主观要件上面,我们要掌握三个层次的内容:
1、利益,既包括通过管理人的行为使本人取得一定的利益,也包括因管理人的行为使本人避免的一定的损失。小明扶老奶奶,并把她送去医院,在这个情况下避免了老奶奶受到更大的损失,替对老奶奶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保障了老奶奶的一定的利益。
2、误将他人事务当成自己事务进行管理由于缺乏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所以不构成无因管理。如果小明去扶老奶奶的时候,天很黑,他看错了,把老奶奶看成自己的奶奶,然后把她送去医院治疗,这种情况下因为小明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所以是不构成无因管理的。
3、既为他人又为自己谋利益,这种情况下,由于还是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所以是构成无因管理的。小明有一天发现隔壁邻居家着火了,邻居不在家,火势太大即将要烧到自己的房子,所以小明赶紧去帮邻居救火。这个时候,小明既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也有为自己谋利益的意思,这个时候由于他是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在,所以依旧构成无因管理。
(三)客观要件:为他人管理事务
这个要件我们要掌握两个层次的内容:
1、他人,是指特定的人,客观上被得到利益的人。小明送不认识的老奶奶去医院,客观上既保护老奶奶的利益,也保护了对老奶奶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所以是构成无因管理的。
2、误将自己事务当成他人事务进行管理,由于客观上没有为他人管理事务,所以不构成无因管理。如果小明看到路边有老奶奶摔倒了,就把老奶奶送去医院,到了医院才发现是自己的奶奶,这个时候,小明就把自己的事务当成他人事务,客观上没有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所以不构成无因管理。
(四)总结做题思路
大家在判断一个案例是否是无因管理的时候,严格扣住者三个要件:首先找最直观的要件进行排除,明显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或者明显没有管理意思等,这个时候直接排除无因管理的可能性就行了;其次,如果没有直接排除的点,我们就一个一个浅层次地对应要件,判断是否构成无因管理;最后,如果前两个方法都没有排除,那么就是考查的比较难的情况,这个时候考虑每个要件落实的每个细的考点:每个要件所要掌握的深层次的内容,运用这些进行判断就可以了。
三、第二个考查点: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
判断构成无因管理后,一般会考查无因管理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或者直接考查法律后果。针对法律后果这方面,需要掌握两个层次的内容:
(一)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即产生债的关系。
(二)管理人的权利:
1、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
必要费用≠一切费用。
小明扶老奶奶送医院,产生了两个费用,一个是打车费,一个是买棉袄的费用。这个时候打车费针对当时的情形来说是必要费用,而买棉袄的费用是不必要费用,这个时候,小明只能向老奶奶或者老奶奶的抚养、赡养人要求偿还打车费,而不能要求偿还购买羽绒服的费用。
2、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遭受的损失。
遭受的损失既包括财产利益损失,也包括人身利益损失。比如,小明帮邻居救火,结果被烫伤,小明是可以就烫伤产生的医疗费要求邻居偿还的。这里就是造成小明的人身利益的损失。
(三)总结法律后果的做题思路。
针对法律后果这一块,要求掌握的是产生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在案例中要知道什么样的费用偿还问题这两个问题。拿到一个题,首先了解,无因管理会产生债的关系,其次考虑是什么债的关系:一般考查的是哪些费用需要被无因管理人承担、哪些费用需要自担,严格按照这个思路下来,对于事业单位的无因管理的考查就足够了。
相关推荐:
法律知识考试:无因管理
法律知识考试:民法中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知识梳理
法律知识: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2-30 02:25 , Processed in 0.067912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