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42|回复: 0

2018公安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恐怖主义、恐怖活动认定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629
发表于 2018-11-8 20: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关于公安招警考试的备考资料,按照往年的惯例,公安招警考试的考试内容基本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申论。所以广大考生可以按照以上科目进行相应的复习,为此华图教育公安招警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以下复习材料。欢迎加入全国招警考试交流群:163973911.
     2018公安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恐怖主义、恐怖活动认定
    《反恐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以上就是华图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的关于公安招警考试的复习材料,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更多公安招警考试详情,欢迎登录华图教育官网查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 京ICP备09058993号 )

GMT+8, 2024-4-18 11:17 , Processed in 0.059894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