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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安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如何辨认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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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20: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关于公安招警考试的备考资料,按照往年的惯例,公安招警考试的考试内容基本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申论。所以广大考生可以按照以上科目进行相应的复习,为此华图教育公安招警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以下复习材料。欢迎加入全国招警考试交流群:163973911.
     2019国考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如何辨认犯罪嫌疑人
    1.制作《呈请辨认报告书》,由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4.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5.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6.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华图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的关于公安招警考试的复习材料,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更多公安招警考试详情,欢迎登录华图教育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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