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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安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执法常识 对于自首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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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20: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关于公安招警考试的备考资料,按照往年的惯例,公安招警考试的考试内容基本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申论。所以广大考生可以按照以上科目进行相应的复习,为此华图教育公安招警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以下复习材料。欢迎加入全国招警考试交流群:163973911.
     2019国考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执法常识 对于自首如何处置?
    1.应当立即接受。
    2.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
    3.将讯问笔录向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宣读,经宣读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4.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以上就是华图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的关于公安招警考试的复习材料,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更多公安招警考试详情,欢迎登录华图教育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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