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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曲靖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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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8 20: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报考人员:
我市2018年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结束,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下步将从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现将面试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招录机关通知的地点集中,并按时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具体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家长、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半寸彩色免冠证件近照1张。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
3.体检时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体检时,体检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须立即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待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方可到工作人员处领回,并迅速离场。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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