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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民法通则练习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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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3: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解析】D。本题考查的是自力救济。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自行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的行为。

2、“房屋租赁,水井及水沟的修浚由出租人负责,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这一法律规定体现的民法原则是:
A、责任法定
B、契约神圣
C、合同优先
D、所有权限制
【解析】C。本题考民法的基本理念。 合同优先体现的是私法自治的民法理念。

3、张家为孙子张明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张明的母亲记得儿子是8月28日晚生,医院的接生记录薄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9月1日。依照有关法律,张明的出生时间应以哪一日期为准?( )
A、8月28日 B、8月29日 C、8月30日 D、9月1日
【解析】D。《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因此确定出生时间首先应当根据户口簿上记载的时间为准,本案中应当为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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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3: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4、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
A、杨村
B、李村
C、县城关医院
D、北某区某街道某号
【解析】A。《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本案中,张大来在迁往李村之前,其住所地仍为原户籍所在地,另由于医院不能作为经常居住地。再者,在北京打工仅6个月,北京也非为“经常居住地”,因此,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杨村为其住所地,正确答案为A。

5、 某甲因外出而委托某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A. 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承担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解析】A。本题考无行为能力人致损的责任承担。
《民通意见》第二十二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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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3: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6、1995年6月17日余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应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
A、1997年6月17日 B、1997年6月18日
C、1999年6月17日 D、1999年6月18日
【解析】B。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本案中,余某因意外事故而下落不明,因此,应当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申请宣告死亡。另外,民法通则第155条的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本案中,余某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这里的“满二年”包含了1997年6月17日这一天,所以,最早申请宣告死亡的日期应当是1997年6月18日。

7、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丙死亡后一年,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通讯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撤销甲的死亡宣告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如何?( )
A、自行恢复
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
D、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解析】B。本题考查撤销死亡宣告对原婚姻关系的效力。《民通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在本案中,甲和乙的婚姻关系并未自行恢复。

8、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解析】C。本题考查的是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指定问题。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民通意见》第30规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的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本案中,王某与他人姘居,合用家中财产,不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所以,应由失踪人刘某的父母代管。

9、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___。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
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
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
【解析】A。民事法律行为有单务、双务之分。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指双方当事人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则指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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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4: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10、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___。
A、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
B、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
C、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
D、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

【解析】A。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起诉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以及当事人自动撤诉的,不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

11、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___而归消灭。
A、债的免除; B、债的混同 ;C、债的抵消 ;D、债的解除;

【解析】B。所谓债的混同是指债务主体、债权主体合二为一而引起的债的消灭的情况,此题情况正符合这种情况。

1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中的____适用推定过错原则。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解析】B。《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否则推定其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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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6: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13、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_____。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解析】C。所谓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所附条件成就,在本题中,即年底设备有富裕。所谓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待条件成就时,该行为发生效力,即年底设备有富裕,双方约定的租赁才发生效力。附肯定条件和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为相结合,即为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14、《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____。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解析】C。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定情形无法到期履行义务,从而可以中止自己义务的履行。《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正是这一民法理论在法律上的体现。

15、相对法律关系是指(       )
A、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法律关系 ;
B、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法律关系;
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
D、代理人根据委托授权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

【解析】C。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特定而义务人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则指权利人,义务人都特定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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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6: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16、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____。
A、可以要求其交付;   B、不可以要求其交付;   C、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其交付;

【解析】A。《合同法》第188条明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17、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____。
A、10年 B、20年 C、30年

【解析】B。因为《专利法》第45条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18、以动产设定的质权,自____有效。
A、质押合同成立时 ;B、质押合同登记时 ;C、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

【解析】C。《担保法》第64条明确规定,质押合同自质押物转移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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