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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时政热点:女子当街辱骂环卫工被行拘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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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20: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事政治是公职类考试必考的内容,申论、面试必然会考到,行测偶尔也会出现。所以,无论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地方公务员考试,甚至是事业单位单位考试、政法干警考试,大家都要忽略对时事政治热点的积累。文都公务员考试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2018公务员热点话题:女子当街辱骂环卫工被行拘的警示作用。希望大家努力备考,轻松成“公”。更多时事政治热点内容尽在文都公考,欢迎大家收藏本网。
6月29日,一中年妇女因乱丢垃圾被劝阻后对一个正在扫街的老环卫工破口大骂的视频,在德江县微信朋友圈引起轩然大波。德江县公安局玉水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大量走访调查、调阅现场视频监控,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马某某(女,52岁,德江县堰塘乡人),并及时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处理。目前,马某某因侮辱他人被德江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7月9日《贵州都市报》)
报道称,视频中,中年女子挥舞双手在一老环卫工人面前高声叫骂,而一旁的环卫工人则回应“你为何乱丢垃圾”之类的话。短短一分钟的视频中,女子音量的分贝越来越高,还对环卫工称“要你好看……”最让网友气愤的是,在周边群众及随行人员对其劝阻后,该女子突然从随身背包中拿出一小沓钱亮在环卫工跟前说“来,我拿钱给你……”这样的场面看着不陌生吧?媒体对这种公然践踏公德底线的行为时有报道。
应该说,德江县警方对该女子采取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有理有据,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的客观条件之一,即“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等,而这位女子就使用了“要你好看……”甚至更恶劣的“来,我拿钱给你”等语言嘲笑、辱骂环卫工,因此,对她行政拘留10天符合法律规定。
该女子在公共场所公然辱骂环卫工的行为,当然引起网友的愤怒和谴责,因为她不尊重别人的劳动,还缺乏对别人起码的人格尊重。这位大妈52岁了,不大不小的年纪,也到了“知天命”之年,还有可能是当了奶奶或姥姥的人。自己如此做派,要是带孙子孙女或外孙外孙女,说句不中听的话,真为“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担忧。也多亏这位大妈当时没有“下一代”相伴,否则,无疑将给她的隔辈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生活中,总有个别人不讲公德,就连起码的不乱扔垃圾都做不到,这样的人很难被称为“合格公民”。尤其是这部分人对环卫工总是抱有成见,认为那是“低人一等”的工作,可殊不知,社会分工不同,环卫工作同样该受尊重,而且更该受到尊重,因为相比其他工作,这项工作更辛苦,付出的体力和精力更多。然而,还是有少数人素养低下,谩骂、侮辱甚至殴打劝阻其不要乱扔垃圾的环卫工。而这次,法律没有缺席,这位女子被行政拘留,就是咎由自取。
文明不是一天养成的,而是需要经过多年的积累才行。可见,养成文明习惯,遵守公德和法律,该有多么重要。平时,总有人认为骂人几句没什么大不了的,并屡屡踩踏道德和法律的红线,但这种无视道德乃至法律的想法一旦变成行为,必须受到惩罚。依法治国目前已深入人心,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也必须与时俱进,任何胆敢践踏法律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哪怕作恶再“小”,只要触犯了法律,就无法逃脱,必须付出代价。
该事件也是一个警示,甚至可视为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这不仅是对当事人大妈的一个警示,为其上了一堂“法律课”,也是给所有人,尤其是那些平时对骂人满不在乎的人。如今,社会正变得越来越文明,人们的道德观和法治观正在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还是有一部分人并没有做到与时俱进。这就警示这部分人,文明社会的构建、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是做文明法治社会的积极推动者,还是充当绊脚石,想必所有人都能做出正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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