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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微信转错账“维权无门”该由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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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8: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更新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时政模拟题、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微信转错账“维权无门”该由谁管?
背景:在广东中山市工作的黄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通过微信给名为“海阔天空”的表妹转账,没承想转给了微信名同样是“海阔天空”的陌生人。等黄先生意识到错误向对方讨要钱款,对方就把他拉黑了;他向腾讯客服求助,得到的答复是“资金支付成功后无法撤回,您可与好友联系协商退回”;他又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求助,得到的答复是需要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账户信息才能受理立案。“该走的地方我都走遍了”,无奈问题就是解决不了。
新京报发表晏扬的观点:就转错账本身来说,当然是转账人的责任,他是有过错的。但是,收款人明知是别人转错了账,在对方讨要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这就是收款人的过错了。在法律上是一种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金额较大还可能涉嫌犯罪。现实中,如果收款人不自觉,处理起来往往比较麻烦。因为微信很多不是实名的,你不知道收款人到底是谁。当然,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求助,但是不当得利案件属于“亲告罪”——受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受理,受理时,必须由受害人提供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换言之,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的前提是,你得提供究竟是谁占了你的便宜,但你又提供不出来。然后你会想到向微信平台求助,要求他们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但是微信平台也有义务保护用户的隐私,他们不会随便透露用户的身份信息。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破解“死循环”,关键是有关部门要提高主观能动性,多一点创新,多一点担当。比如,当有人就微信转错账报案时,警方不管立案不立案,至少应该向微信平台调查取证,而微信平台可以不向普通人透露用户的身份信息,但当警方前来调查时,显然要全力配合,提供相关人的身份信息,这应该是一种法律义务。微信转错账这种事情,假的真不了,真的跑不了,不至于那么难解决。归根结底,就是不能让不当得利者逍遥法外。
小蒋随想: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该负责、该作为的有关单位试图脱责、不作为。保护用户隐私,不等于用户权益受损失时,“打死也不说”涉嫌不当得利乃至违法者的信息。报案人不知道不当得利者的真实身份,不等于警方不该出面调查——这本来就是警方的职责所在。互联网金融、手机支付已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早已算不上新生事物。对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法规制定、法治维权等有没有跟上?已知的是,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已实现实名制管理,央行也有针对网络金融的反洗钱监管。显然,网上金融监管正在完善,网络交易绝不是没人管的地带。既然如此,网上支付转错账,不应“没人管”,更不应是“死结”。黄先生的遭遇告诉我们,必须警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维,也就是某些有关单位反而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甚至曲解规章制度、隐私保护的本意,这显然是错误的。问题是,明知有关单位不作为、消极处理是不对的,如何督促它们履职?对老百姓而言,吃了闭门羹,到哪里可以申诉?行政部门也好,执法机关也罢,让此类事件有章可循,尽可能避免“同案不同判”,才能巩固自身公信力,让全面依法治国不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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