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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神农架林区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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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18: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其中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岗位按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时间
2018年7月9日(周一)。
三、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在太和医院神农架林区医院(神农架林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前集合,集合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到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彩色2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5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由考生自理。
2.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3天不能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外的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四条解释为准。
4.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还需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考生不按规定时间(2018年7月9日上午7点前)、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体检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公告及体检相关事宜由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林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19-3336522
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719-3335107
点击下载>>>
2018年度神农架林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q58.xls (38.5 KB, 下载次数: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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