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85|回复: 0

公务员时政热点:司法网拍“凶宅”的意义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8-6-14 22: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事政治是公职类考试必考的内容,申论、面试必然会考到,行测偶尔也会出现。所以,无论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地方公务员考试,甚至是事业单位单位考试、政法干警考试,大家都要忽略对时事政治热点的积累。文都公务员考试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2018公务员时政热点:司法网拍“凶宅”的意义。希望大家努力备考,轻松成“公”。更多时事政治热点内容尽在文都公考,欢迎大家收藏本网。
一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豪华别墅以低于市场价800万的价格开拍,原来里面曾发生过碎尸案。近日,现代快报报道这一新闻后,全网总阅读量已经近2亿。 截至6月10日下午6点,记者通过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看到,已经有10人报名竞拍这套起拍价只要435万元的别墅。 (6月11日 《现代快报》)
基于人类普遍的死亡禁忌心理,发生过意外死亡事件的房屋通常令人避之唯恐不及,此类房屋通常被称为“凶宅”。关于“凶宅”的说法既有迷信思想的成分也有正常的心理反应,但不可否认,“凶宅”的标签会让商品房的价值降低,有些“凶宅”价格甚至不到市场价的一半,因为“凶宅”的特殊性就会导致此类商品房的交易蕴藏风险。涉及“凶宅”的交易风险最常见的就是卖主刻意隐瞒房屋瑕疵,司法实践中就不乏这样的案例,例如某人购买了二手房,房屋主人或者房产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购房者直到入住后才知道这是座“凶宅”,如果购房者非常介意“凶宅”就会要求退房或者降价补款。此类纠纷不仅矛盾冲突激烈,司法机关处理也非常棘手,因为很难把握好裁判的尺度,对于这类纠纷的方式就是防患于未然。
对于如何出售“凶宅”,负责司法拍卖这座南京“凶宅”的法院就做了很好的示范。法院在网上的拍卖公告中就对该标的物进行了详细说明,并用红字标识了瑕疵提醒:评估公司对估价对象查勘时,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后,确定本次评估对象发生过谋杀案件,具有重大瑕疵,极不易变现。这个瑕疵提醒也就充分解释了为什么该房屋的起拍价远低于市场价,充分满足了竞拍者的知情权。即便法院详细披露了待拍房屋的重大瑕疵,仍然吸引了不少竞拍者。而这种实话实说的做法对于销售“凶宅”具有示范效应,那就是售房者不能心存侥幸心理故意隐瞒重大瑕疵,购房者也有义务详细了解欲购买房屋的历史信息,既可以向周边住户或相关部门进行询问,也可以直接在合同中直接进行约定,例如约定过户之后发现房屋内曾发生过意外死亡事件,售房者要承担退房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此次司法网拍“凶宅”极具示范效应,充分展示出销售瑕疵住宅应有的诚信精神,引导购房者要积极预防房屋交易的市场性风险,更是重申了司法网拍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1-18 06:14 , Processed in 0.070251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