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92|回复: 0

2017年河北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无权代理定义和表现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8-2-21 22: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简述无权代理定义和表现。
    答: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1)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
    (2)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3)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民法学可以说是政法干警的重难点,需要考生在申论和行测投入精力之余钻研民法学,压力不可谓不大。但正因为如此,只要考生能够掌握更多的民法学知识,就能够在民法学的考试上取得突破,提高自身的成绩。    以上是2017年河北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无权代理定义和表现全部内容,更多政法干警备考资料,欢迎关注知满天河北分校官方微信号(hbzhimantian),知满天教育河北分校联系电话18633027917,祝您公考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9-13 00:27 , Processed in 0.043096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