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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录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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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7 18: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公告》《关于2017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的公告》精神,2018年2月2日组织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的1名考生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为合格。现将2017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据此,2017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确定46名进入考察人选;2017年广安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确定17名进入考察人选。具体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考察时间及要求
(一)考察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3月15日。
(二)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826-2722091)、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826-2395066)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其他事宜
(一)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不再另行公告。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二)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考察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3份),并于2018年3月19日前将《考察情况报告》《拟录用人员花名册》《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四、纪律与监督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26-2678966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人员名单f04.xls (38 KB, 下载次数: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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