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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为360分以上的人员,但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能否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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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9 18: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为360分以上的人员,符合公告和职位的其他要求和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职位,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或者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或成绩合格证明,聘任审批时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能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A类),取消聘任资格。
备注:本文报考条件源自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深圳市201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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