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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抄材料”,2018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就“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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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8: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论抄材料,我们其实不应该忌讳这个话题,因为加工原材料并且合理的去抄写材料,是申论的基本功。毕竟申论不是小学语文,不是汉语言文学,不需要各位参加国考的考生都拿出诺贝尔文学奖的本领来,语言的优美度是次要的,精简、实用、正规才是硬道理。而材料中的很多语句就已经很正规了,你完全可以稍作修改拿来使用!那么,如何合理抄材料呢,中公教育专家在此进行指点。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考生不愿意抄材料呢?
原因很简单,这是一种对申论考试本质理解的失误,考生在面对申论的时候总是还陷入以前语文考试的误区,认为申论要特立独行,要有自己的所感所想,其实这是不对的。
申论考试的定义已经告诉所有人答案了——申论主要考查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申论考试是具有模拟公务员日常工作性质的能力考试。
对!你没有看错,考察的是分析加工材料的能力,是模拟日常工作性质的考试。我现在要问那些特立独行的考生了:哪里问你的看法了?哪里要你各抒己见了?哪里要你放飞自我展现个性了?所以啊,申论考试的实质是代命题人陈述观点,要听命题人的话,命题人的观点都在哪里呢?都在材料里!
读透材料之后,把根源性的结论总结出来,很多时候,申论的材料可能会完全案例化,其中不会将结论告知考生,考生想要直接耿直的抄材料是做不到了。我们来看例子:
申论材料: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但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各大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做了肺切片检查,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且前提是要用人单位出具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多种证明。
问题:分析说明“张海超事件”中职业病诊断鉴定难的主要原因。
错误的抄写:1.张海超因为没有去法律规定的职业病鉴定机构,所以鉴定结果无效,职业病鉴定难。2.职业病鉴定需要的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材料太多。
中公点评:乍一看,感觉好像很简练的抄写出来了,但其实只是把案例缩减化抄写了出来,还是没能摆脱案例的影子,并且根源性的问题没有概括抄写出,重点不明确。无法直击要害。
正确的抄写:职业病防治法不合理,鉴定机构单一,缺乏鉴定的联动机制,手续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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