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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解析】2017年事业单位公基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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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7: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关阅读:【12月4日】2017年事业单位公基每日一练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时事热点。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并将租借地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从而占领香港全境。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2017年为香港回归20周年。故本题选择C。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B项,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C项,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对他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D项,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本题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规范了小王本人的行为,属于法的指引作用。故本题选择A。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选举制度。选举委员会是依法组成设立的主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法定组织机构。根据《选举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在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永记市是县级市,因此永记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该由选举委员会选举。故本题选择B。
    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效力。
    A项,在法治社会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故正确,当选;
    B项,宪法修正案等同于宪法,与宪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不正确,排除;
    C项,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故不正确,排除;
    D项,《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故不正确,排除。
    故本题选择A。
    5.【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法。《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④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ABD项排除,故本题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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