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02|回复: 0

2017公共基础知识:简析公文的行文规则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629
发表于 2017-11-21 16: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的备考,小编与大家分享2017公共基础知识:简析公文的行文规则,更多的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尽在华图网校。
2017公共基础知识:简析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基础知识在考试当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大多数是以公文写作和选择题的形式出现,现就公文的行文规则进行简要分析:
    一、练习题:
    1.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 )。
    A.同级机关
    B.同一系统的机关
    C.三个以上的机关
    D.行政主管机关与业务指导机关
    1.【答案】A。解析:同级企业党政机构、企业党政机构与其他同级组织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故本题选A。
    2应向直接上级机关抄送的文件包括( )。
    A.向自己下级机关主送的重要文件
    B.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其中一个领导机关主送的请示
    c.向平级业务主管部门主送的请求批准的函件
    D.按规定越级向更高层级机关主送的文件
    2.【答案】ABD。解析: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A正确。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B正确。越级行文时,按规定越级向更高层级机关主送的文件,抄送给被越机关。故本题选ABD。
    二、.知识点分析:
    (一)一般行文规则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上行文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单位,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不抄送下级单位。
    2.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
    4.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
    5.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单位。
    (三)下行文规则
    1.主送受理单位,根据需要抄送相关单位。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
    2.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司党委授权,可以向下级单位行文,其他内设机构不得以部门名义向下级单位正式行文。
    3.公司本部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用公司便函和部门信函的形式(均加盖部门印章),与公司下属单位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处理一般事务。
    4.涉及多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5.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5-19 21:03 , Processed in 0.059785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