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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作文中名言警句不可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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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8: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公考领域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得申论者得公考”。而同学们通过对申论的学习,会发现还有更实际的一句话,可以说是:“得作文者得申论”。因为想要申论拿高分,作文是万万不能拉低分的,反而还需要用作文来拉高分数,毕竟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大部分同学在小题目的作答上,差距并不明显,因此,能拉开差距的地方也就在于作文了。那么要想在作文中脱颖而出,进而取得申论分数的优势,那么在掌握文章立意和结构的基础上,增加文章的亮点就是十分必要了。
增加文章亮点的方法很多,比如一个典型生动的事例、一组客观理性的数据,也可以是一句思想明达的名言警句,在这里中公教育专家重点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使用名言警句的使用。名言警句是大部分学员十分青睐的一种方法,如果使用恰当,可作高分亮点。但如果使用太俗套,等于没用。另外,过于生、偏、涩的名言,和太过于常见的,都要避免使用。最重要的是,引用名言警句千万不可牵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否则会适得其反。
下面用两个分论点写作的例子做对比,跟大家说明如何恰当准确的引用名言来支撑观点。
【示例一】
以“提升政府执政能力,需深化依法执政观念。”为分论点,运用名言分析法展开分析论证。
范文展示:
提升政府执政能力,需深化依法执政观念。(段旨句)“道私者乱,道法者治”(引用名言)依法执政是我党执政的基本途径,是正确科学执政的保证。(从名言中得出结论)但是,现在很多官员在执政过程中,置法律于不顾,随意编造违法谎言,为一些违法暴力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概括现象)这些反映出部分官员依法执政观念薄弱,直接导致执政能力欠缺。(分析现象)因此,要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执政能力,就要深化依法执政观念,将依法执政切实落到实处。(得出结论)
文章解析:
该文段需要论证的观点是“依法执政”的必要性,所以找寻的名言必须是关于论证要严格“依法执政”这一论点的。文中名言“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指的是以私心做事国家就混乱,按法度办事国家就太平。”很好地说出了为政者应该摒弃私心做事,依照法律理政。对于“依法执政”必要性的论证有理有据,思想深刻,发人深省,因此是十分有效并精彩的引用。
【示例二
以“塑造法律自觉是树立法治意识的前提”为分论点,运用名言分析法展开分析论证。
范文展示:
塑造法律自觉是树立法治意识的前提。一个国家是否已经成为法治国家,不仅要看这个国家是否已经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看这个国家是否坚持依法办事。也就是说,法治意识内在地包含了法律自觉。“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所以法律最终的意义并非仅仅制约人们的行为,而在于教化和引导,让法律形成社会公德,进而能够让人们自觉去遵守。一个国家有没有形成法治意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看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否已经把法律内化于心,形成法律意识。因此,一个公民需要具有法律意识,一个国家更需要有法律意识的公民。
文章解析:
该文段需要论证的观点是“法律自觉”、“法律意识”,意为人们发自内心的敬仰法律。文中名言“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强调的是法律对于人们内心的教化,以致人们会从内心遵守法律,形成法律自觉,最终形成法律意识。此名言十分深刻的指出了法律的最终意义并不仅仅在于表面的制度约束,而在于全民守法、信仰法律这一根本目标,因此,很恰当的论证了分论点。
可见,通过两个分论点段落的示例,可以看出,都是论证有关“法律”话题,但具体观点不同,一个是强调“依法执政”的必要性,一个是强调“法律意识”的意义,所以在二者的论证上倾向不用,所需要引用的名言警句也不尽相同,如果任意使用一个关于法律的名言去论证,不仅与观点不符,还会削弱论证,有牵强之嫌。因此在这里告诫大家名言的使用一定要恰当,与所论证的观点相契合,这才是引用名言,增加亮点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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