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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公务员面试热点:关注产妇权益及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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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 18: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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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8月31日,陕西榆林临盆孕妇马茸茸因为产前疼痛难忍,从榆林市第一医院(以下简称榆林一院)5层的妇产科坠楼身亡,此后,围绕“产妇要求剖宫产却被拒绝”这一问题,产妇家属和榆林一院各执一词。9月8日凌晨,榆林市就马茸茸坠楼一事发布初步调查结果,表示榆林一院符合诊疗规范,但存在监护不到位等问题。马茸茸家属表示,调查结果并未涉及产前两小时左右,马茸茸要求剖宫产却被拒绝的内容,他们接下来或将诉诸法律程序。
【题目设置】
近日,陕西榆林的一位产妇,在分娩时无法忍受疼痛并多次提出剖宫产未果的情况下,选择跳楼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院方表示,医护人员建议剖宫产,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多次拒绝产妇提出的剖宫产的要求;家属则表示,要求医院剖宫产被拒绝,医生说“马上就生了,不能剖宫产”。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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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陕西榆林事件中无论是院方还是家属都站在自己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但无一站在产妇的角度从产妇情感出发考虑问题,本事件的背后核心反映的是中国医疗领域产妇权益及尊严未受到尊重,甚至是我国当前社会中妇女权益和尊严未得到保障的事实。
产妇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背后涉及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一是社会氛围。自古以来女性就处于弱势地位,社会中普遍认为女性生孩子本应伴随着巨大的痛苦,这是女性的职责。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女性试图争取权益就会伴随着巨大的阻力。二是政策法规需更严谨、完善。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除了患者自己同意外,还得有家属签字,医生才能进行手术,两个条件缺一不可。2009年12月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中明确指出,一般情况下,患者同意就能实施手术;在患者昏迷等无法沟通的情况下,才需要征求家属意见。这种主次之分是比较合理的。三是医患沟通不足。家属对情况认识不足、对手术及结果有不能承受的恐惧心理、家庭经济情况或家庭矛盾等都是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诱因。
因此,要想避免这样的悲剧重现,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第一,达成尊重生命,生命至上的精神共识。政府为主导,媒体为辅助,通过公益广告、广播等多种途径宣传生命至上的精神理念,形成尊重和保护所有人尊严和正当权益的社会共识。第二,下位法律应充分与上位法律保持精神一致。当患者有决定能力时治疗方案仅由患者本人签字即可,当需要家属代为决定时患者本人须写书面委托书,而在面临危及患者生命的情况时,医生有责任实施救助,将拯救生命放在第一位。第三,医患之间充分沟通,相互信任。患者生命受到威胁时,要信任医生的专业技术和医德,并医生权益进行保障。医生也应充分展现自己的专业性,维护患者权益,考虑患者及家属情绪,进行充分沟通,避免医患矛盾。
【材料来源】
榆林产妇坠亡事件后续:卫计局及产妇家属征寻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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