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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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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5 16: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这两个知识点是民法中的易考点,但很多同学对于两者的概念和区分掌握得不牢固,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
    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管理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从其动机来看,管理人的管理从为他人利益服务出发;从其效果来看,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最终都为本人所享有。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如果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有管理事务的协议,或法律规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均不构成无因管理。
    二、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
    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2、他方受有损失 。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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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5 17: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练习题
    1、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A.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A项中没有人受损,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B项属于违约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C项不属于合法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甲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超市遭受损失,构成不当得利,故本题答案为D。
    2、下列行为中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王某在上班路途中的路上捡到1000元钱
    B.赵某盗窃了某人的项链,变卖后获得6000元
    C.张三为了逃避赌债,把赌债的欠条偷了后销毁
    D.老张因贫困,绑架了邻居的女儿,获得赎金1万元。
    答案:A。解析: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BCD选项属于违法行为。故本题选择A选项。
    3、下列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
    B.保管人依据合同约定保管他人财物
    C.乙跳入河中救起溺水的儿童
    D.医生抢救病危的病人
    答案:C。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A选项错误,无因管理的被管理人必须是特定的他人。选项BD错误,无因管理需要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故本题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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