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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新录用公务员(参公)录用通知书领取及办理报到手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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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3 18: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招考公务员工作安排,请已参加原件复审的考生按以下要求领取录用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一、领取录用通知书
需要录用通知书的考生请于10月23日、24日上午9点至10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平区贵州路98号)A座一楼大厅领取。暂不需要此通知书的考生可于报到时一并领取。此通知书仅此一份,请考生注意留存原件。
二、办理报到手续
办完相关手续的考生请于11月1日,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平区贵州路98号)A座五楼报告厅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9点,报考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东丽、西青、津南各区局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办理报到手续;
下午2点,报考北辰、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州区局公务员职位,及市场稽查总队、各区大队参公职位的考生办理报到手续。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请持开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报到证报到;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请持开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介绍信报到,无法开具介绍信的请写出情况说明,持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及个人档案报到。届时将为考生开具开往各单位的干部介绍信,考生即可持该介绍信到各单位组织人事科报到上班。
未办完相关手续的考生,11月1日不用到现场报到。请于10月31日中午12点前发邮件到邮箱18322349066@139.com,邮件题目为:报考职位+姓名+不能按时报到。办完手续后请立即联系市市场监管委人事处。
已签完三方协议未交“用人单位留存”联的考生,请于领取录用通知书或报到时一并将此联交人事处。
联系电话:23370327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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