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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省森林公安局面向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毕业生公务员考试体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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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4 19: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体检定于2017年8月23日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30前到海口市海府路80号海南省林业厅大院内省森林公安局办公楼前集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要求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体检费用500元和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不得有人陪同。体检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和服用任何药物,否则后果自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向省森林公安局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898-6531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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