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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辽宁公务员面试重要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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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 19: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面试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16年全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2523人(其中,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960人)。
省直政府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地税系统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考查形式
根据历年的面试公告以及考生反馈的信息,近几年,辽宁省公务员面试考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2012年辽宁省公务员结构化面试采用的是材料题形式,即给出一段材料,让考生先行阅读,然后回答与材料相关的3道问题;而2013—2016年又回归到传统的结构化面试形式。
三、面试题量与答题时间
辽宁省公务员面试每天分上下午两场进行,每半天一套试题,每套试题3道题目,每套试题在题目设置、题目数量、题型类别、考查要素等方面大致相同。面试无题本,要求考生听题作答,桌面有草稿纸和笔,考生思考一道作答一道,面试思考和答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在下一位考生答题结束后公布上一位考生面试分数。
四、面试时间
近年来,辽宁省公务员的面试时间根据各个市区的实际情况而略有不同,但一般都持续两三天时间,部分单位会持续四天,各地几乎同时集中进行面试。
五、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报考非公安系统笔试成绩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
六、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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