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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省考时评:发展农村淘宝岂能靠“权力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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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1 10: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消息在网络盛传。经记者核实,扶风县人大确实于日前发有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县人大29名工作人员大多网购消费一百多元,总计9600元左右。
    扶风县人大常委会推动“互联网+”行动,真是不遗余力。为了帮助电商企业促销商品,风县人大常委会竟下发文件,推进国家工作人员“上网淘宝”。看来,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企业服务不光只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动了“真格”。
    为响应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的电商协议,我们不否认当地人大常委会扶持电商企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支持“农村淘宝”的办法有很多,比如,帮电商企业宣传促销,打开市场,就值得去做。从法律的角度讲,公职人员是否网购,花费多少金额,那是市场的事,包括公务人员的消费者自会根据个人需要作出选择,县人大常委会无权强买强卖。扶风县人大常委会硬性规定全县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实际上是一种权力摊派行为。
    在习惯于行政命令的政府行为中,人们对“摊派”“指标”一词并不陌生。比如,在郑州,社区的卫生服务人员“摊派精神病指标”;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政府“摊派买土鸡”;湖北公安县“红头文件”卖烟……不难发现,“摊派恶习”频现,背后或明或暗都有公权力勒索的意味,这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尤其刺眼。
    短期来看,类似于“强制”网购等摊派行为会有一定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办法是非常不可取的。因为,这些产品根本没有按照市场规律和原则进行交易,绝大部分都是内部消化了,并没有真正进入市场,何谈市场占有率?一个没有市场占有率的产品,必将被市场所淘汰,那么“农村淘宝”又何谈发展?
    事实上,国务院2010年曾专门下文,清理乱收费、滥罚款和乱摊派的政府“红头文件”。无疑,官方以监管市场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干涉市场秩序,看起来是为了保护企业利益,实质上破坏了市场公平,导致恶性竞争,丢掉了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职能。如果是从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县人大需要做的是制定有利于市场蓬勃发展的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提高干部服务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否则,不但是企业主不满意,干部群众也会有怨言。
    摊派“农村淘宝”的背后,是地方狭隘的发展观、片面的政绩观在作怪。因为,它们早适应了“婆婆”的角色,该管的要管,不该管的也要管,哪怕是蛮管、瞎管、硬管。由此看来,要有效预防和诊治“公权乱用病”,还需先治愈决策层“瞎指挥”和执行者“乱摊派”等“行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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