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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务员常识判断:物权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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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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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20: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九)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处理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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