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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务员常识判断:物权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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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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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20: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一)财产共有人如何确定其共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1)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 的权利和义务。
    (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 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 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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