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47|回复: 0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资料及习题(8)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7-29 20: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知识
    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
    2.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前一顺序排斥后一顺序,但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并无先后次序之分。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它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转继承实质上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例题精讲
    【例】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104题】
    A.配偶子女父母 B.兄弟配偶子女
    C.子女父母兄弟 D.父母兄弟配偶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名师点评】本题考查的是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9-14 01:55 , Processed in 0.043638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