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28|回复: 0

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冲刺资料(12)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7-29 20: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核心知识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1.工作时间
    国家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的例外情形: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2.休息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女职工生育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例题精讲
    【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
    A.我国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
    B.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C.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D.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A项的表述与上述法条的规定是一致的,故A项正确。《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由此可见,B项“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与法律的规定不符,其说法是错误的。《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故C项说法是正确的。《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可见用人单位如果要延长工作时间,一方面要和劳动者协商;另一方面一般每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所以D项说法正确。
    【名师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者休息权的具体内容,考生应对相关条文综合把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9-13 16:36 , Processed in 0.045877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