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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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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18: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务员的辞退
    一、辞退的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如确定该公务员不能胜任现职工作,一般应安排与其实际能力相适应的其他工作。公务员拒绝接受安排的,才可以予以辞退。
    3. 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所谓旷工,是指公务员无正当理由,不经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从事本职工作;所谓无正当理由,是指没有疾病、自然灾害、社会事故等不可抗力事由;所谓逾期,是指超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出差假等国家法定的休假期限。本法规定的期限是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
    二、不得辞退的情形
    辞退是将不合格的公务员清理出公务员队伍,解除国家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被辞退后就失去了公务员身份,不再享受公务员待遇,对公务员的权利影响比较大。因此:辞退公务员需要非常慎重,不能随便辞退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
    1.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公务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养的时限。
    3.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三、公务员辞退程序和待遇
    1.
辞退的程序。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一项权利。但处理不好,也会侵害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1)由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2)辞退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人。
    2. 辞退的待遇。公务员被辞退后,享受的待遇是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四、公务员被辞退,离职前应当作好善后工作
    1. 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2.
接受审计。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对于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公务员中的主管或者经管财物的人,应当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对其任职期间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本单位财务开支的合法合纪。
    公务员惩戒
    一、公务员的纪律
    纪律是特定组织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形象并保证其职能的正常行使而要求该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的纪律则是机关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促使公务员依法履行公务而制定的要求公务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纪律是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化,具有国家强制性,以惩戒作为执行的保障。
    1.
政治纪律:公务员的政治纪律是公务员在政治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公务员必须拥护国家的法律与政策,与国家的行为保持一致。即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2.
工作纪律:公务员的工作是指公务员履行职务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务员有效执行公务,提高办事效率的保证。(1)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2)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3)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4)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3.
廉政纪律:(1)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2)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3)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4.
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纪律:(1)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3)在对外交往中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4)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5)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5. 公务员不得有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二、公务员如何对待上级错误的决定命令
    (二)原则规定
    《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
    (三)例外规定
    根据本条的例外规定,上级作出的决定或者命令如果不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显违法,公务员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有权利也有义务不执行,公务员如果执行,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处所称“明显违法”,是指具有普通理智和法律知识的公务员,都可以判断出上级决定或者命令的违法性。
    此处所称“相应的”责任,是指公务员并非一概承担所有的责任,因为这里有上级决定或命令的介入,公务员是在执行上级的决定或命令,因此,应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公务员承担责任的范围与程度。
    三、公务员违法违纪的法律后果
    1.
公务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原则上应当给予处分。公务员的义务与纪律是对公务员的强制性要求,为了保证公务员遵守法定义务和纪律,国家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规定了一定的法律后果,这种后果就是“处分”。违法违纪,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但纯粹的思想或者意识活动,不能构成违法违纪行为。
    2.
公务员虽有违纪行为,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于处分。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机关应当给予其处分也即惩戒,但惩戒本身不是目的,而仅仅是一种教育公务员的手段,如果公务员违纪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对错误有较为深刻的认识,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就可以免于处分。这体现了我国处分制度中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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