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81|回复: 0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练习题(9)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7-29 18: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划分为(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精神病人
    42.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有( )。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3.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是指( )。
    A.确定力、约束力                    B.执行力,追溯力
    C.确定力,制约力                    D.执行力
    44.下列处罚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有( )。
    A.警告                             B.责令停产停业
    C.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D.罚款数额较大
    45.《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原则主要有( )。
    A.处罚法定原则                     B.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救济原则
   
   
        参考答案及解析
    41.【答案】ABC。解析: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42.【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43.【答案】AD。解析: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应当包括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先定力是其他所有效力的前提,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是行政行为效力内容的四个方面。
    44.【答案】BCD。解析: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北京市规定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45.【答案】ABC。解析: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对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为准则。《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原则作了明确规定:(一)处罚法定原则。它是指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包括四个基本要求:(1)处罚设定法定;(2)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3)处罚依据法定;(4)处罚程序法定。(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它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要公平正直,没有偏私。(三)一事不再罚原则。它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的处罚。(四)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五)保障权利原则。即指在行政处罚中要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它要求:不应让无辜的人遭受处罚;要使违法的人得到公正的处罚,受到违法处罚的人得到补救。因此,法律赋予相对人在处罚的过程中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提出诉讼权以及赔偿请求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12-5 00:19 , Processed in 0.048906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