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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时评:"买买买"变"退退退"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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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17: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双11”过去了十多天,随着所购“宝贝”陆续到货,不少人又开启了“退货模式”。退货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的因为“货不对板”,有的因为“价格高了”,有的因为“冲动惹祸”。韵达快递公司有关人士称,“双11”后每天退货的人数增加了四五倍,快递员三头六臂都忙不过来。
    “双11”时买买买,“双11”后退退退,这已成为每年“双11”期间的例行节目。退货的理由五花八门,实际上,有些人什么理由都没有,想退就退,就像当初买东西时也没有充分理由,想买就买。极端的例子是,来自广东顺德的朱小姐,“双11”购买的东西90%都退了货。
    有人因此说,“买买买”变“退退退”,刺破了电子商务表面繁荣的泡沫,今年“双11”全网销售额说是达到1200多亿元,不知道最终真正的销售额又是多少?还有人说,从“抢购潮”到“退货潮”,说明很多消费者极不理性,盲目冲动消费,值得反思。甚至有人为“快递小哥”抱不平,说这“一买一退”无端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把他们忙得焦头烂额,于心何忍。
    这些说法,也是每年“双11”后的例行节目。但是,只要换一个角度就会发现,“买买买”变“退退退”并不是坏事,未尝不是好事。
    表面上看,先有“买买买”后有“退退退”,其实恰恰相反,因为可以无条件退货,所以很多人才冲动乃至疯狂地下单。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使得消费者在下单时无须深思熟虑,没那么理性。冲动消费又如何?反正可以反悔,可以退货,而不需要真正“剁手”。
    反之,如果没有“退退退”作为保障,人们就不会有“买买买”的疯狂,加上网购只见图片不见实物,消费者出手会更加谨慎。如此,不仅“双11”火爆不起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举步维艰,人们的消费需求也会受到抑制,于整个经济发展不利。
    可见,“无理由退货”犹如撬动消费需求的杠杆,刺激人们消费欲望的催化剂,既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利于扩大内需、提振经济。而“买买买”之后又“退退退”,其实是再正常不过、早就预料到的事情,毕竟,像顺德朱小姐这样退掉90%货物的是极少数,多数消费者只是退掉了少部分,1200多亿元的销售额哪怕遭遇大量退货,也仍然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另外,正如专家所言,“买买买”变“退退退”可以倒逼电商规范经营、诚信经营。随着人们可以随意退货,那种“以次充好”的模式将逐渐在电商平台失去立足之地。
    至于有人同情“快递小哥”辛苦,辛苦是不假,工作量增加是实情,但人们“买买买”再“退退退”,也正是快递员挣钱的好机会。若问快递员,是宁愿轻松些少赚点,还是宁愿辛苦点多赚些,想必他们会选择后者,图舒服的人,根本不会干快递这一行。面对快递员的辛苦,我们这些消费者态度好一点,经常说声“谢谢”,当然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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