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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名师指导:行测常识部分"三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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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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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3 23: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点:常识考试涉及面变广
    纵观这几年的考试看出,常识判断的知识日益彰显出公务员的能力倾向和职业特性,这就要求考生须拥有公务员在从业中所需的广博的知识背景,而不仅仅只是背诵。例如07年和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的考查对象集中在法律常识上,09年考点分布在时政、历史、政治、生活常识等等区域,并重点考查了法律常识,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紧贴国情,几乎做到了在时政、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区域的平均分布。
    第二点、重点关注法律常识在案例中的应用
    案例考查模式的盛行反映出公务员考试对考生能力要求的提升,简单的书本理论知识已经不够用了。面对占比例很高的案例考查模式,考生首先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其次须具备对案例的分析、适用法律原理的能力,同时要适当加强案例题的练习,主动出击、积极应对法律题难度的提升。
    第三点、重点领域重点关注
    常识判断考查的都是作为公务员来讲应该掌握的基本常识,尽管常识涉及面非常之广,给人繁杂的感觉,但仍存在重点与非重点的区分,往年考查过的知识点在之后的考试当中可能会以新的素材得以再现然而这些常识也存在主次之分。例如当年的时政热点等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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