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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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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3 13: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华图教育网带领大家了解的是宪法之宪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们好好掌握,做好招警备考工作。
     一、1988年宪法修正案
    第1修正案:私营经济是补充,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管理。
    第2修正案:允许转让土地的使用权。
     二、1993年宪法修正案
    第3修正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改革开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
    第4修正案: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第5修正案:“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
    第6修正案: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第7修正案: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第11修正案:县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
     三、1999年宪法修正案
    第12修正案: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邓小平理论。
    第13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14修正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15修正案: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16修正案: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17修正案:“反革命活动”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四、2004年宪法修正案
    第18修正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19修正案: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20修正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
    第21修正案: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鼓励、支持、引导、监督、管理。
    第22修正案: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征收或征用公民私有财产并给予补偿。
    第23修正案: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24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25修正案:全国人大中增加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人大代表。
    第26修正案:“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第28修正案: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第30修正案:乡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
    第31修正案:增加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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