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37|回复: 0

2017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7-20 17: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有任何报考疑问,欢迎加入全国招警考试备考交流群: 302476976,和广大考生一起交流进步。
中公招警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在辅警考试、法检考试、高速公路招聘考试等笔试中时有涉及,在此,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
本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一先,行为人必须使用了暴力、威胁方法。暴力方法,是指对军人不法行使有形力的一切行为。暴力行为致军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从一重罪论处。威胁方法,是指以恶害相通告,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实现行为人要求的行为。其次,必须针对军人实施暴力、威胁行为。比较后,必须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即导致军人不能或者难以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军人的非法行为的,不能以本罪论处。本罪主体只能是除军人以外的一般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军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不明知是军人执行职务而阻碍的,不成立本罪;误以为军人实施非法行为而阻碍的,不成立本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0-1 09:39 , Processed in 0.073854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