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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与乙签订一份承揽合同。后来甲与乙因合同发生纠纷,乙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同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达成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但是在送达之后,双方都已经签收后乙反悔了,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A 不予理睬
B 及时判决
C 重新调解
D 告知当事人如确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协议内容违法的才可以申请法院再审
2.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
A 不服县环保局调解因环境污染所引起的损害赔偿的行为
B 不服省司法厅作出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的
C 认为市卫生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当的
D 认为乡政府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B 劳动争议仲裁应该适用调解原则,劳动争议诉讼可以不适用调解原则
C 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合同鉴证后生效的,如果劳动合同未经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D 劳动争议发生后,任何一方都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4.赵某与罗某系邻居。某日,两人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轻微脑震荡,经医院鉴定为轻伤。赵某因此受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诉讼为宜,不予立案,赵某又告知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本案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应审查的内容的是( )
A 本院是否有管辖权
B 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C 被告人是否下落不明
D 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5.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人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 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 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 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 无效 参考答案及解析: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对当事人反悔应对的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而在调解书送达之后,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则上是不允许反悔的。除非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协议内容违法的才可以申请法院再审。
2.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区别在于:(1)确定范围的半径不同。这是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复议的半径明显长于诉讼。确定行政复议范围的半径是由三个标准组成:第一,具体行政行为。这一标准与行政诉讼的标准的区别不在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概念的含义,而在于与其相对的抽象行政行为在复议与诉讼中是有区别的,即抽象行政行为是部分、有限纳入复议范围。第二,违法不当。区别于行政诉讼的受案标准违法侵权。《行政诉讼法》贯穿了一个原则,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指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一般不审查其是否合理,所以只有认为其违法时才可以诉讼。而行政复议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违法之错与不当之错都要纠正。第三,侵犯合法权益。即只要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权益都在复议保护之列。 (2)排除范围不同。《行政复议法》明确排除两类:第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仲裁、调解;第二,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人事处理决定。而行政诉讼排除九类,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行政诉讼排除的其他七类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3)列举案件方面不同。与《行政诉讼法》相比,《行政复议珐》在列举的案件上类型增多,例如,增加了行政许可管理案件、农业承包合同案件;有些案件类型相同但内容有所扩充,例如行政许可案件,《行政复议法》规定认为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案件,增加了“资质证、资格证”案件。但须注意这并不具有实质意义,对这两类新增加类型的案件及内容上扩充部分的案件同样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中,A项属于行政调解,对于行政调解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调解行政诉讼;BD项虽仅出现在《行政复议法》列举的受理案件范围内,但实质上,对这些《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中没有明确列举的案件,同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C项正确,对于不合理、不当但不违法的案件,只能提起行政复议,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该条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必达成仲裁协议,有权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所以A选项不正确(提示: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在性质、程序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要注意区别)。该条规定调解原则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都必须适用调解原则,所以B选项不正确。 《劳动意见》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劳动意见》第83条规定:“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尤其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的初期有其必要性。劳动行政部门鼓励并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为由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这两条规定可知,劳动合同鉴证不是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而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是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所以C选项不正确。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
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86条规定,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是否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是否是被害人告诉的。而对于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不予考虑,故本题正确选项是D。
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9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合伙人必须是自然人。在本题中,想加入乙厂的是甲公司,非自然人,因此,根据合伙企业法的上述规定,甲公司30万元入伙乙厂的投资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