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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招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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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2 19: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7:00
二、集合地点: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前(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四、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请前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
五、有关要求
1.此次体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须以现金支付或刷卡的方式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用,体检费预计500元/人。
2.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如身份证丢失的,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
3.体检考生须在7月12日早上7:00前到集合地点报到。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考生在体检当天尽量不要携带箱包、行李等个人物品。
5.体检当天需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24小时内不得服用任何药物(包括中西药),违者后果自负。
6.请勿在体检过程中,向工作人员和医生透露自己的姓名或其它身份信息,违规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7.体检完后,我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尽快告知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需复检。需复检的考生由本人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将尽量在一周内安排医院进行复检,请体检考生务必安排好行程;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与职位相应的体检项目若不符合要求,均不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8.请参加体检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回复“姓名+将按要求参加体检”到17608931992,以便确认。
咨询电话:0898-66832673 66832617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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