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1|回复: 0

民法学:2017年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资料: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6-29 23: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政法干警考试预计9月下旬进行笔试,距离考试还有3个月左右的时间。立志参加2017年政法干警考试的童鞋们要抓紧时间备考了,文都公考政法干警栏目为大家提供民法学考试备考资料: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希望大家努力备考,轻松应考,顺利成警。
    简述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在于:
    (1)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效果是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相应地原所有人的权利归于消灭。
    (2)受让财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物权法》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3)让与人对原所有人负赔偿责任。原所有人因受让人善意取得其财产所有权而遭受损失时,法律对原权利人提供了一种债权上的救济,即权利人可以要求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返还不当得利。
    (4)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其他法律关系依其法律行为加以确定。善意受让人依据其与让与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如买卖、互易)所应负担的价金支付义务或其他义务,与非善意取得的情形并无二致,善意受让人不得拒绝履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9-15 17:19 , Processed in 0.054808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