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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考申论范文:土地污染要治理更要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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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04: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个道理相信人人都很清楚。
    看一看近年来由于土壤污染而造成的粮食损失,实在让人警醒:全国粮食每年因此减产100亿公斤;全国每年遭到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污染既然已经造成,就要尽心竭力治理。可是让人心情沉重的是,土壤修复说来容易做来难。
    首先是技术难题。对于某些类型的“污染地”来说,目前还没有成熟可行、适宜大规模推广的治理技术。其次是成本难题。污染容易治理难,一些“污染地”的治理成本之高,实在让人咋舌。
    怎么办?当然必须拯救。土地是宝贵的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无论有多少困难,我们都必须想方设法加以克服。通过不断研究、引进新的治理技术,通过创新机制解决成本难题,通过向其他国家学习先进经验,我们一定可以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染地”治理之路。
    但与此同时,笔者认为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多“污染地”的产生。
    西方发达国家大都走过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在遭受了频繁发生的污染事故的惩罚,为治理污染、净化环境付出巨大代价之后,许多国家才逐步从“病重求医、末端控制”的反应性政策,转变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预防性政策。专家测算,预防污染的费用与事后治理的费用比例是1∶20。
    防治土壤污染,我们同样应该实行预防性政策。
    我们要做的,一是尽快把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当前,我国关于土壤污染的法律法规存在诸多空白;许多条文缺乏可操作性;相关标准也比较滞后,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些都亟待改变。
    二是尽快明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尤其对于化工污染、重金属污染,应实行有效措施规范企业行为,把企业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提高其保护环境的自觉性,防止“企业污染,政府埋单”的情形一再出现。
    三是政府要发挥关键作用。要在土壤环境普查、技术研发推广、监测预防体系建设等方面着力,大力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当然,我们更需明白,只有人人重视,人人行动,才能真正遏制污染,为我们自己,也为我们的子孙守住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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