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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生活噪声扰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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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04: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0月25日,汉口中央嘉园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记者调查后得知,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在前晚采取此举泄愤。
    这是发生在近期的一个典型的生活噪音扰民引发矛盾的事件。类似的事件不在少数,也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时常会碰到的问题,因此作为一个面试题出现在今年政法干警面试中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如果题目假设你就是那位接到居民报案的民警,你会如何处置?你应该按照下面的程序进行处理:
    1.了解情况,区分噪声的类别,明确管辖行政部门。
    要明确在城市市区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的噪声,由公安机关管辖。而跳广场舞的小区广场正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所以应该及时处理投诉。
    2.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劝说经营者采取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噪声。
    也需要注意广场舞对象的特殊性,是年龄比较大的群众,所以对晨练噪声、广场舞噪声,要合理引导,以说服教育为主,避免激化矛盾。
    3.对于不听劝止的,当场予以警告处罚,责令改正。
    如果碰到态度比较顽劣,不听劝止的,民警可以予以警告处罚。这和上一步结合起来,可以理解为“先礼后兵”。当然,整个过程要注意态度的温和、方式的文明。
    4.警告后不改正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收集周围群众证言,对音响设备拍照或者扣押,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请求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噪声分贝检测。在严格执法过程中如果碰到阻碍,执行不畅时,可以采取以上措施。
    5.对制造噪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对制造噪声的设备按照违反治安管理的工具依法予以收缴。
    6.对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告知向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7.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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