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公务员考试将要来临,根据往年经验,大概是在4月份考试。2017年山东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中常识判断部分包括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所有考生无论报考职位都要考。作为山东省考政策,宪法知识是必考内容,山东知满天教育建议考生加强学习。以下为宪法全文,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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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总 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以上是摘录的宪法目录,后续会陆续摘出宪法内容,希望对同学们有帮助!想了解山东公务员考试更多信息,请关注山东知满天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