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00|回复: 0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34)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629
发表于 2017-6-28 03: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25 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的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公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同。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原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而在公休日加班,而且又不能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原工资2倍的工资报酬。但是,如果公休日加班后进行了补休,就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费了。
    参考法条:《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326 在部分公民享有的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在我国,除了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之外,部分公民还享有以下节假日:
    (1) 妇女节(3月8日),女职工放假半天;
    (2)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 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在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那些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劳动者,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公休日的加班工资。
    参考法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5-20 06:20 , Processed in 0.072395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