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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辽宁公务员面试热点:期待公务员聘任制能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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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03: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布公告称,北京将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6个职位为市科委、交通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家政府部门的高级主管,年薪不低于20万元。双方将签合同、上社保,首批聘期为2年至3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可被解聘。(6月4日  《北京晨报》)
    据悉,此次北京6个招聘职位集中在科技、交通、生物医药等领域,也是北京重点发展的领域。招聘条件规定了年龄“门槛”,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各职位还提出了不同聘任要求,有的要求多年工作经历,有的要求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博士学位,有的要求良好的外语交流沟通能力,还有的要求熟悉中国和国外的科技、政策法规等发展动态。聘任制公务员将实行协议工资。首批聘任合同期限为2年至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聘任人员将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聘。
    公务员聘任制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2011年《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公务员聘任制首先从广东试点,今年起江苏、广西、福建等多地已密集试行。长期以来公务员实行的是“委任制”,“进口”几乎只有通过每年的公务员考试。而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选任方式的一种创新。打破“铁饭碗”,实行公务员聘任制是政府改进单一用人机制,拓宽政府选拔用人渠道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的有限途径。
    聘任制公务员的流动性强,能够体现岗与人的双向选择,有助于保持公务员的整体素养。公务员聘任制的推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公务员聘任制的相关细则,聘任、管理、评价等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明确的规范,怎样长远的坚持下去亦需要进一步探索。但不管怎样,公务员聘任制的推行具有示范作用和积极意义,我们期待它能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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