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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西藏公考申论热点: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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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03: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名词解释】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郎咸平(微博)教授提出的。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在工业领域,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或资产在4亿元以下的企业都划为中小企业。 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要求中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以上,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在零售行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在100人及以上,销售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的是小型企业。
    在批发业,划分标准是人数在2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的中小企业是,职工人数在800人以下或者销售额1.5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在400人以上,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根据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微型企业为:
    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个体工商户划分标准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家庭作坊式企业
    家庭作坊式企业,是私营企业,是以家庭为单位组建的一家一户的从事简单加工的小企业,工作场所就是各家各户的住宅,企业内员工数量不多,一般为一家三口,或是家庭内部成员和少数打工人员,生产、加工、经营、贮存都在同一建筑内进行。
    【发展瓶颈】
    小微企业陷入困境,主要瓶颈:
    一是税费负担重,企业生存与发展存在一定压力。
    二是产业结构亟待转型,劳动密集型已经逐渐被淘汰。
    三是融资困难,缺少资金。
    【政府措决策】
    破解税收瓶颈:
    目前已出台的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些措施将直接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破解融资瓶颈:
    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在谈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时指出,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
    破解产业结构瓶颈:
    首先,产业选择。国家正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家政服务业、休闲娱乐等等第三产业,这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是个难得的机遇。这些产业不需要大量的资金和高新的技术,正好可以充分发挥小微企业投资少、经营灵活的优势。
    其次要练好内功。在各个产业普遍出现产能过剩的背景下,谁的管理更科学、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更低,谁就能占得市场的主动。小微企业必须尽快摒弃过去的粗犷经营方式,尽可能以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决策,不断提高资源、劳动力的使用效率,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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