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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务员面试热点模拟:专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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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03: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热点背景】
    近来,各地纷纷对“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动真格。4月9日起,北京将严罚“中国式过马路”带头人,“带头”闯灯的行人将面临10元的罚款。请简要对此分析。
    【参考答案】
    [分析]
    根据相关调查,大部分网友赞同对行人闯红灯进行罚款,但是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罚款制度并不合理,引起争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中国式过马路”是一种特殊国情。一些民众认为在过马路时很多人已经养成闯红灯的习惯,处罚应该考虑到这个国情,法不责众,治理应该循序渐进。
    第二,突然开罚不合理,应该有一个过渡期。以前闯红灯不罚,现在突然开罚,让一些民众接受不了,不应该“运动式执法”,而应该有一个过渡期。
    第三,由于交通规则不合理,行人闯红灯有时候是被逼无奈。一些人认为交通规则存在问题,很多路口通行信号灯太短,或者机动车不讲规则,如果不闯红灯就很难过马路,行人是弱者,不应该处罚行人。
    [意义]
    对微小过失“零容忍”,是通往公共文明的重要路径。“中国式过马路”风行各地,其实也是某种程度上的“破窗效应”,第一个向“破窗”投掷石块的人未受处罚,就会有更多人向“破窗”投掷石块。带头闯灯的人安然无恙,更多人就会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下理直气壮地违规,重拳治理的基本思路就是要防微杜渐。
    [措施]
    专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汉家自有制度,霸王道杂之”,重拳出击的“堵”与完善服务的“疏”,是涵养马路文明的一体两面,严惩闯灯行为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但是切不可沉浸于“罚”来的一时快感而止步不前。
    其一,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要更加人性化。如果有行人带头闯红灯,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宣传、教育、纠正后仍然执意不遵守法规的,再进行处罚,这种措施更加人性化。交管部门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保护行人和骑车人的安全,而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
    其二,在加强处罚措施的同时,完善路面交通基础设施,合理规划路面布局。除了用处罚的手段来阻止行人闯红灯之外,还要注意疏导措施,在交通路口设置劝导员、安装语音提示器,改进道路交叉口交通信号与行人过街安全设施的设计,为行人挤出更多空间。同时从城市建设规划高度,考虑便民需求,通过综合治理,合理规划路面交通布局,解决好路权冲突。
    其三,加强市民加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倡导市民文明出行。政府部门起主导作用,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对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纠正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高社会舆论监督功能,发挥民众自我主观能动性,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机制,从而达到从我做起,遵章守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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