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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瘸腿"的法学教育岂能跑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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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03: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规模扩张过快,教学内容空泛单一,严重制约教育质量的提高。此外,法学教育普遍忽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等实务教育方面也存在明显短板,无法满足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要。当前,亟须从提高法学专业办学入学门槛、加强差异化培养力度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构建法学实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革司法考试等多个方面入手,对法学教育进行改革。
    追求规模一哄而上,教学内容空泛单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表示,1977年全国只有三所大学招收法律专业学生,总共不到200人,现在全国有600多所高校有法学本科专业,300多所高校或科研机构有法学硕士点,全国每年招收法学本科生超过10万,在校的法学本科生超过40万。人多了,但不见得素质提升了。
    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天虹说,由于办学门槛较低,山西目前有23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其中包括4所职业学校和6所三本院校,每年毕业的法科学生有五六千人,山西省根本消化不了。
    规模扩张过快必然带来教学质量的下降。有业内人士指出,很多学校根本不具备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有的只有十来个教师,没有一个博士,但招生规模是很多重点高校的两三倍。招生规模和师资力量严重不匹配,教学质量可想而知。
    除此之外,我国法学教育普遍以“概论式”空泛的教学内容为主,缺乏对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强调。教学内容普遍过于单一,缺乏差异化和综合化。
    在重庆市某区县检察院工作两年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小韩说,学校里的课程多以讲解法律概念、特征等内容为主,往往几百页字的案子,到了课堂上就变成了一个几百字的案例。“有的同学一个学期很少去上课,期末随便背一背也能考个高分。”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唐力、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只解决了“是什么”的问题,而忽视了“为什么”和“怎么用”的问题。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法学教育的基础是概念和体系,但核心是通过探索“为什么”而获得的政策制度分析能力,以及通过训练“怎么用”而获得的解决问题能力。“当然,这与关系法科学生命运的司法考试有关系。司法考试已实施十多年了,其中一半以上都是纯记忆性、结论性的内容,这是与法学教育规律相悖的。”
    “我国法学教育差异化不足,很难对接社会需求。”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黄茂钦等专家表示,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法院、检察院、社会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对法学人才的要求都不同,我国法学教育并未细分市场,培养出的学生千人一面,无法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要。
    此外,赵万一等专家表示,法学并不是一门孤立的学科,它与文化、历史、哲学、逻辑学等学科关系密切。目前的法学教育中涉及这方面的课程很少,例如法制史的课程已基本被砍掉,导致不少法科学生对传统历史文化并不熟悉,影响其未来发展。
    伦理教育存在空白,实务教育短板明显
    唐力、赵万一、肖金明等专家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给人的最大感受就是法律人的“德”至关重要。近几年出现的诸多司法不公案件、司法人员道德素质低下甚至知法犯法等问题敲响了警钟。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法律人应该是社会的良心,发达国家都强调道德伦理对法律人的要求,高度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然而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非常欠缺。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中,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基本都不涉及法学职业伦理的内容,多数学生只能在准备司法考试的过程中了解到一点相关知识。
    与此同时,我国法学教育重视理论讲授,对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实务教育严重瘸腿,学生普遍欠缺实践操作能力。多名法学专业在读学生告诉半月谈记者,平时在课堂上接触到的内容与实践严重脱节,学校要求的几个月实习往往也效果不佳,很难学到有用的东西。
    北京某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小张说:“我在法院实习了3个月,每天基本都是做端茶倒水、扫地抹桌等打杂的事,实习期内一个案子都没接触到。很多同学忙于司法考试、考研和就业,干脆就放弃了实习,直接托关系开个实习证明应付学校。”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等专家说,一方面,国内高校法学教师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没有任何实务从业经历。试想一个老师没办过一个案子,没看过一份法律文书,怎么可能做好实务教学?另一方面,法科学生目前的实践平台比较有限,主要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但目前法学专业扩张过快,实习单位也不堪重负,法官、律师平时工作繁忙,也无暇指导学生。
    “目前,法学实践还没有成熟的标准体系,各高校都有自己的探索,但效果都不是很理想。实际上,学校和实务部门都有培养人才的义务,但目前这个义务并不明确,国家层面也没有指导和要求。”闫立宏说。
    唐力、赵万一等专家告诉记者,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例,学校一直非常重视学生的实务教育,近几年推出“检校合作”模式,动员教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大量教师走出去,切实提高了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同时学校也争取引进实务部门的负责人做兼职导师。但由于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工作繁忙,加之缺少约束和评价机制,导致兼职导师和学生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指导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同时,学校还以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机构、创业实践基地等形式促进学生实践水平的提高,但学生面临司法考试、考研、就业等多重压力,实习期间也有很多顾虑。
    法学教育改革路在何方
    针对当前我国法学院存在的系列问题,受访专家建议,首先,法学教育应逐步走精英化道路,提高法学专业的办学、入学门槛。
    赵万一说,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法学教育是精英化教育,而不是大众化教育。法学知识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是通识的法律知识,也就是基本的法律要求;另一方面是专业性的法律知识,是少数人才能对其精通运用的知识。法学教育过分大众化可能会失去其对社会行为的评判功能。
    薛刚凌、张天虹认为,目前我国法学专业办学、入学门槛过低,招生规模扩张速度过快,很多学校开设的法学专业不具备培养能力,不利于法学教育发展。应提高法学专业的办学、入学门槛,对全国高校开设的法学专业进行评估和整合,对不具备培养能力的法学专业进行限制或取消,引导法学教育向精英化方向转变。
    其次,加强差异化培养力度。多名专家表示,我国法学教育应逐步打破千人一面的统一培养模式,加强差异化、综合化培养力度,多培养复合型人才,与社会需求无缝对接。黄茂钦说,西南政法大学正在探索差异化培养方案,例如,经济法学院金融法方向的本科四年的课程中,有一部分就是金融法和金融学的课程。
    第三,重视、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赵万一、肖金明等专家表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对提高法律人职业素养、建设法治国家至关重要。我国法学教育界必须高度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大学法学院应开设相关课程,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应实现多方面参与,包括来自司法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和职业律师。法律伦理课程应当赋予法科学生学习者、研究者、讨论者、演说者等多重角色,以产生实在的课程效果。经过长期的伦理教育和训练,使法律职业信念、伦理标准等内化为法科学生的伦理自觉。
    第四,加快构建法学实务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学生职业技能。黄茂钦等专家说,国内各法学院校都非常重视对学生的实务教育,但由于缺少国家层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力不从心。一方面,国家应联合教育、司法等部门,协调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配合学校的实务教育;另一方面,实务教学的标准亟待统一制定,将两院、律所、企业法务部门的实践区分开来,分类型制定细致规范的标准。以法院为例,学生到法院实习,要详细规定哪些重要的节点和环节是必须熟悉的,哪些东西是必须学生亲自操作的,实习结束时按照标准进行评分等。
    此外,作为“指挥棒”的司法考试已与法学教育规律脱节,应对其进行改革,增加对法律思维、法律精神、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务操作能力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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