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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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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00: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辽宁省考试录用[url=]公务员[/url]《申论》模拟试卷参考答案
    1.阅读给定材料,请就材料所反应的主要问题写出不超过300字的摘要。要求:概述全面,观点鲜明,条理清楚,语言流畅。(25分)
    弱势群体主要是指一批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社会资源短缺,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并缺乏相应发展潜能的人群。在我国,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对于弱势群体也越来越关注。在世界范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弱势群体范围蔓延,从而由贫困带来自杀、暴力犯罪、精神失调、家庭危机等一系列问题。而我国在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下和进入WTO后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城市新生弱势群体开始出现和壮大,随之带来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问题令人堪忧和弱势群体犯罪等问题。要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政府应为主导型力量,建立完善的城市扶贫政策体系,摆正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帮助弱势群体提高竞争力,使之在社会中和谐共生。
    2、给定材料3中提到了“晕轮效应”,请结合“给定材料2、3”,简述城市新生弱势群体的形成原因。字数不超过300字。(20分 )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大致有:
    一是为适应WTO和全球化的需要,国内相对较底层次的就业空间进一步压缩,大量隐性失业逐步显性化,致使本身处于资源短缺和发展潜能有限的弱势群体的就业更加困难。
    二是生产能力无限性与消费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迫使许多企业用低工资的手段来降低劳动力成本以提高竞争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本身消费能力就十分有限的弱势群体家庭预算支出急剧下降,其生活状况进一步恶化。
    三是WTO和全球化对我国农业发展构成新的威胁,农民群体在逐渐产生分化的同时,相当一部分传统农民将陷入边缘化的危险。
    四是城市无业者、新移民、贫民的数量进一步上升,成为城市新的弱势群体。由此,在城市中形成了特有的“二元现象”。
    3、请根据材料5中提到的“城市扶贫政策体系”,  从政府职能部门的角度,提出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方案。要求:意见合理,具体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明;字数400字左右。(25分)
    政府在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过程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应发挥主导性作用:
    一、政府要进行相关的立法,以法律法规形式确保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公共机构通
    过对弱势群体保护行动的计划、政策和法律服从,承担起执行这些法律规章的责任。
    二、政府要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或选择,对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支持和社会保护。政府还要通过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为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公共政策倾斜和公平就业机会。建立失业保障基金,同时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设立退休养老基金;设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福利和救济制度;对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改革,投入更多的资金到社会保障中来,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救助,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
    三、政府有责任把公共服务工作的触角伸向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办急事、难事和好事,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
    四、政府应建立扶贫监测体系。把扶贫纳入宏观调控之内,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一套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制度,以便及时调控和采取对策。形成统一的扶贫管理体系,使扶贫工作制度化、社会化。
    4、请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弱势群体问题,以“公平和效率”为主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字数不少于1000字。(30分)
    关注弱势群体 兼顾公平和效率
    近年来,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问题引起“两会”的特别关注,并进入决策层的施政视野,这表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越来越注重“兼顾公平”。  14年前,中国学者在讨论“公平和效率”问题时,把公平摆在“兼顾”的位置上,这实际上是含有“一时还有些顾不上”的意味。但现在看来,这个认识是有局限的。十几年的经验证明,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  “效率优先”固然重要,但“兼顾公平”更不能荒废。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党中央把推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问题,摆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这是我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不同时期、阶段的主要矛盾,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思想转变,预示着我们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将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过渡到“效率、公平统筹兼顾”阶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平等地保障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群体的合法权利。其中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在我国当前具有尤为迫切的现实意义,这个问题解决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否,而且关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败。城乡贫困人口、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失业和下岗职工、残疾人、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等处于弱势地位的弱势群体己达1.4亿人左右,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1%-14%。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必须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否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那只能是一句空话。
    弱势群体是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特殊群体。若漠视他们的利益需求,则势必会削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造成新的社会不公现象;也势必会挫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很大程度上危及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安全运行。解决好弱势群体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直接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全局。国家和社会应当关注社会公平,只有公平了才能实现贫富和谐。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世界性难题。收入差距过大,会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社会不是要消灭收入差距,而是要调节收入水平过分悬殊,取缔非法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抑制社会矛盾。而实现贫富和谐,关键是要解决好社会弱势阶层的过低收入和贫困状况。
    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任务,客观上都要求我们应当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同情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公众一般的心理趋向,也是中华民族自古具有人文关怀优良传统的表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应当两者兼顾,反对割裂两者关系,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错误观点。重公平轻效率会使经济发展缓慢或停滞不前;重效率轻公平会使社会陷入收入差距过大和社会不稳定的境况,这都势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所以既不能追求效率而丧失公平,又不能为追求公平而损害效率,只有两者兼顾,才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公平而不失效率,有效率而不失公平的理想和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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